6月2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山东大学基地财经类法规清理项目组第二次会议在我院举行。项目组成员徐伟敏老师、王丽萍老师、孙玉芝老师和宿营老师就《山东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修改进行了研讨,并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阶段性成果。姜峰副院长和方立维老师应邀参与研讨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据悉,由于上位法修改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原因,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不同程度存在与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情形,影响法制统一。因此,省人大法工委委托山东大学基地就财经类地方性法规是否与上位法一致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来源: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s://www.law.sdu.edu.cn/info/1060/3994.htm)
